关于做好期末和寒假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6-13 访问次数: 404


各学院党委:

根据学校规定,2013126224放寒假,225正式上课,研究生于224回校报到、注册。为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和寒假期间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布置。在本学期期末要召开一次全体研究生会议,加强研究生(特别是2012级新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杜绝期末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同时,各学院要对全体研究生进行一次安全稳定教育,教育研究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增强防火、防盗、防骗、防事故、防人身伤害意识;在111日前组织一次研究生宿舍楼的安全自查,以防火、防盗为重点,认真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研究生期末温书学习环境安全有序。

二、要求全体住宿研究生积极配合宿舍管理部门做好文明离校工作。研究生离校时应将贵重物品妥善保存,宿舍内不留贵重物品;宿舍管理部门将对研究生宿舍进行停电处理并贴上封条,以确保研究生宿舍的财产安全。研究生返校时,应查看宿舍封条是否完整,如有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宿舍楼值班室和校保卫处。

三、各学院要对寒假回乡、外出的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研究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重视交通安全,不要搭乘超载、违规交通车辆,要注意旅途中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回乡的研究生要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参加任何非法聚会活动,不得参加黄、赌、毒等非法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参加任何邪教组织,不得酗酒、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要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切实维护学校和自身的形象。学院对研究生离校情况应登记在册,准确掌握离校研究生的情况与去向。已婚的研究生还要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要加强对寒假期间留校住宿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寒假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留校住宿的研究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后,2013118日前,学院统一报送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和研工部备案。留校住宿的研究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保持宿舍内务卫生,凭校徽出入研究生宿舍楼,严禁夜间迟归,严禁私自留宿客人,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电磁炉等高功率电器和明火,严禁在宿舍和走廊焚烧纸张等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严肃处理。

118(星期五)上午,各学院应将寒假留校住宿的研究生名单及有关信息(详见附件1)报送研工部、保卫处。寒假期间留校住宿研究生的年夜饭和春节期间(初一、初二、初三)的用餐由研工部统一安排,各学院于121(星期一)上午到研工部领取餐券。各学院应指定一名留校住宿研究生作为临时负责人,以便联系。

五、要做好新学期研究生返校报到、注册工作。研究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返校报到。各学院应于227日上午将本单位研究生返校报到情况和思想动态以书面形式上报研工部。

六、要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工作。各学院要切实掌握寒假期间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和联络方式,对留校住宿的研究生要进行严格登记管理,严防不法分子进入研究生宿舍。在寒假期间,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要保证通讯畅通,信息反馈需及时,如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确保研究生群体的安定稳定。

各学院要加强对期末研究生工作的统筹安排,认真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期末研究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期末研究生考试“零违纪”,确保期末和寒假学生“零事故”,切实维护校园的和谐、安全、稳定。

 

 附件:1.2013年春节期间留校住宿研究生情况登记表

2.2013年春节期间留校住宿研究生情况统计表

3.2013年春节期间慰问经济困难研究生摸底表

      附件请到研工部网站下载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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