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 0591-83459507(办)
校本部 13205009793 章老师
校本部 13305018358 王老师
传 真 0591-83433215
福建师大仓山校区田家炳楼二层
当前位置 首页  学生服务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各学院: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在校研究生办理学业等相关事项及证明材料,现对相关事项办理时间作如下安排,相应时间内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尽力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受理,请各单位及全体研究生按规定时间办理事项,其它时间一般不予受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网页办事指南。(此通知从201431日起执行)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等相关事项受理时间安排表

序号

需办理的事项名称

受理时间

受理科室及电话

1

申请休学

每周二全天

 

 

 

 

 

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2286743822867439

 

综合办公室

22867433

2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新生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两周内的周二、周四两天

3

申请复学

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1个月的周二、周四两天

4

申请退学

每周二全天

5

申请补办研究生证

每周二全天

6

申请外出访学

每周二全天

7

《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审核

每周二全天

8

在学证明

每周二全天

9

继续教育证明

非暑假每周二全天,暑假教学周最后一周

10

请假

每周二、四两天

11

申请普通奖学金

以通知为准

12

教师新区补贴审核

周二全天

13

申请提前毕业

以通知为准

14

申请学位

以通知为准

15

就业推荐等各类证明(研工部)

每周二、四两天

研工部22867436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1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