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中心2010级MBA学员破格复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07 访问次数: 35


㈠根据教育部及省招办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对初试成绩略低于基本要求但在本专业考生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一志愿专业的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但必须以保证质量为前提。破格复试重点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考虑破格复试:
⒈第一志愿不是报考我校的考生;
⒉上线考生多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
⒊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⒋非外语专业英语未通过四级者(或四级成绩低于425分者);
㈢破格复试具体要求
1.仅限在一志愿报考专业内破格;
2.破格幅度不超过5分,且仅限“单破”,即只对1 门单科或总分略低的考生破格。自命题科目不实行破格;
3.同等情况下,本校教工及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予以考虑;
4.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名单必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㈣破格复试程序:4月7日前,各学院公布破格要求(未公布者以学校要求为准)→4月9日12:00前,考生本人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格式不限,未申请或逾期申请均无效)→学院审核→4月9日学院将拟破格复试人员名单上报研究生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研究生处将拟破格复试人员的《福建省2010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由研究生处负责打印)分发到学院→考生到各学院报到并参加复试→研究生处将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5天→研究生处将破格名单上报省招办→省招办、教育部审批。
㈤各学院可根据本破格要求制订出具体的破格办法(破格要求不低于学校要求),并于4月7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㈥破格工作务必做到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当考生对破格结果提出质疑时,相关学院应做出必要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