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夏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07 访问次数: 479


关于做好2014年夏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

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14年夏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流程见附件3):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220-3月1,学校启动2014年夏季申请学位预登记,学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edu.fjnu.edu.cn/gss提出申请,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

二、资格审查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工作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所在学院开展资格初审工作

1.3月1前,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2.31-15日,各有关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开展初审工作。

3.初审结果由各学院录入系统(学生可在系统查询)

()学校开展资格复查工作

1.3月16,请各有关学院将复查所需相关纸质材料(具体见附件1)送交研究生院。

2.3月25学校将复查结果反馈到各相关学院(学生可在系统查询)

三、学院对送审论文进行TMLC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TMLC系统检测和送审。

1.326-31日,研究生须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edu.fjnu.edu.cn/gss)上传拟送审学位论文(若有附件,可一并上传),导师进系统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检测。

2.4月1-7日,学院对论文进行TMLC系统检测,检测报告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停止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报学校审批

3.4月8,检测工作结束,学生不能再更新上传论文。研究生院审核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四、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送审分为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时间为413-5月3

1. 4月9-12日确定校级盲审名单,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

2.非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组织有关同行专家评阅。

3.5月4前,各有关学院将校级盲审费用(请开具经费申请单,开支标准和开支办法按学校文件执行)送交研究生院。

454-7日,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因本次送审未通过而学院同意申请复议的论文将由学校组织第二次送审,申请复议的材料应于57前报送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受理(具体程序另文通知)。

五、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经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1.5月16-31日,各有关学院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各有关学院可提前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安排表,供师生查询。

3.答辩结束后,学院及时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检测

1.6月1-5日,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电子版,导师审核后作为存档论文,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正式版纸质论文(纸质版论文需作者和导师签名)。

2.6月6-10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TMLC系统检测。

3.6月11,研究生院将检测结果录入系统供查询,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25%者,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停止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61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学位材料(附件2)提交给研究生院,逾期未交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推迟到下一次申请学位。

八、学位授予

1.6月中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事宜另文通知。

九、其它事项

1.2014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需推迟到下一次学位申请,请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提醒学生和指导教师,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补充公布。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下载。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jnu.edu.cn/

联 系 电 话:22867438

联 系 部 门: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附件1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

附件2610日前需提交的申请学位材料

附件32014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研究生院

2014114

 

2014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时间

流程任务

注意事项

220-3月1

学校启动2014年夏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并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1.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

2.未按时提交申请者按推迟答辩处理。

3.科研成果只有用稿通知者可在备注栏注明用稿通知并向学院提交用稿通知原件。

31-15

学院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初审

1.各类别研究生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

2.科研成果审核实行网上查证或查看原件由学院自行决定,凡网上不能查证者需查看科研原件。

3.审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系统。

4.审核不通过者,需推迟申请学位。

316-25

学校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复查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1.学校根据学生科研录入结果实行网上查证审核,凡网上不能查证者需学生提供科研原件。

2.审核不通过者,需推迟申请学位。

326-31

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拟送审学位论文

1. 送审论文应为完整版论文,但不得体现导师姓名、本人学号及姓名。

2.送审论文的附件(如博士论文自评表、艺术硕士作品光盘等)可点击附件上传。

3.导师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TMLC检测。

41-7

学院对拟送审论文进行TMLC检测

检测报告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停止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报学校审批。

48

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

1.检测工作结束,学生不能再更新上传论文。

2.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文件执行。

49-12

学校确定校级盲审名单并予以公布

盲审分必盲和抽盲两种,具体按文件要求。

413-5月3

学位论文送审

1.校级盲审由学校负责组织网上评阅,学生和导师可实时查看专家评阅意见。

2.非校级盲审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是否实行网上评阅由学院自行决定,送审结果应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

54-7

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并打印评阅意见书分发给各学院用于答辩和学位申请书装订。

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未通过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58-15

学生根据评阅意见对论文修改,准备参加答辩

学院应提前做好答辩安排录入系统,以便学生和导师查询。

516-5月31

论文答辩

答辩结束后,学院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61-6月5

1.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校图书馆的版本一致。

2.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学位材料。

1.导师应按时完成对学生最终版论文的审核(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内的原创声明需作者本人签名,使用授权声明需作者和导师签名)。

2.应提交的学位材料见附件2

66-6月10

学校对论文进行TMLC检测

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文件执行。

6月中旬(时间待定)

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学位授予名单

学位授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6月下旬(时间待定)

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